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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” 相关分类: 四季饮食 营养课堂 少儿饮食 食疗妙方 老年养生 男士滋补 美女修身
文章来源:中山商报 发布时间:2007-07-30   字体: [ ]  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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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记者近日从中山市检验检疫局方面获悉,最新的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包括啤酒、葡萄酒、果酒、白酒在内,酒精度大于0.5%vol的酒精饮料将推荐采用“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”、“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”等警示语。
   
    0.5度以上是饮料酒
   
    据悉,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9月发布的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》将代替《饮料酒标签标准》,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    新标准主要对几个方面作了要求,一是饮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.5%vol~65.0%vol改为0.5%vol以上。二是对食品添加剂、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进行了说明,对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酒类,要求标示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。三是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“切勿撞击,防止爆破”等相关警示语;推荐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。     
    

    强制标示警示语
   
    与香烟的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等标识语相似的是,饮料酒的包装新标准在标识语上作了明确规定,包括强制标示、免除标示和非强制标示内容。
    《通则》明确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识酒名称、配料清单、酒精度、净含量、产品标准号、质量等级、警示语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内容。葡萄酒、酒精度超过10%vol的其他饮料酒,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。批号、饮用方法、产品类型、能量和营养素被定为非强制性标示内容,不做强制要求标明。
    据了解,《通则》推荐企业在标签上印上“过度饮酒有害健康”、“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”等等健康提示语,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。

市民大多持支持态度
   
    面对即将实施的新标准,记者到有售酒水的超市、便利店和食肆调查,发现市面上的酒类,基本上没有标示警示语,特别是一些高度数的白酒,比如水井坊、五粮液等品牌酒水,虽然有明确的标着酒精度数、生产信息,但是没有任何警示语。而在调查中,也没有发现有洋酒的包装上明确地标示“过度饮酒有害健康”的类似字样。
   在调查中,记者询问了多个消费者,基本上对新标准的警示语标识规定都持赞成态度。正在柏苑壹加壹超市购买白酒的王女士对记者说,酒是为她先生买的,先生的日常工作中,应酬非常多,不时地要自带酒水外出吃饭,常常请客户喝酒,因此会备一些酒水在家。她表示,对于她先生来说,醉酒是常有的事情,先生的肝已经不好,她担心日子长了,身体最终会受不了。她向记者坦言:“虽然我觉得警示语对减少酗酒的作用不大,我老公也不会因为酒瓶子上的几个字不喝,但是长久来看,这种倡导健康的宣传还是非常好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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